ICS 13.100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職 業(yè) 衛(wèi) 生 標 準 GBZ 130—2020
代替 GBZ 130—2013,GBZ 165—2012等
放射診斷放射防護要求
Requi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diagnostic radiology
2020-04-03發(fā)布 2020-10-01實施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衛(wèi) 生 健 康 委 員 會 發(fā) 布
GBZ 130—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圍 ...............................................................................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術語和定義 ......................................................................... 1
4 總則 ............................................................................... 2
5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技術要求........................................................ 4
6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設施的技術要求.................................................... 7
7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11
8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要求......................................................... 13
附錄 A (資料性附錄)兒科非正當性影像學檢查舉例 ...................................... 14
附錄 B (規(guī)范性附錄)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 .........................................15
附錄 C (資料性附錄)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中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 ........................18
附錄 D (資料性附錄)測量儀器讀數響應時間修正方法 .....................................22
附錄 E (資料性附錄)診斷參考水平.................................................... 24
附錄 F (資料性附錄)醫(yī)用診斷 X射線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要求 ........................... 27
附錄 G (資料性附錄)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玻璃板要求 .................................... 37
參考文獻 ............................................................................ 41
I
GBZ 130—2020
前 言
本標準5.1、6.3.3、6.4.6、6.4.10、7.6.2為推薦性條款,其余為強制性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Z 130—2013《醫(y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 165—2012《X射線計算機斷層攝
影放射防護要求》、GBZ 176—2006《醫(yī)用診斷X射線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標準》、GBZ 177—2006《便
攜式X射線檢查系統(tǒng)放射衛(wèi)生防護標準》、GBZ 179—2006《醫(yī)療照射放射防護基本要求》的放射診斷部
分、GBZ/T 180—2006《醫(yī)用X射線CT機房的輻射屏蔽規(guī)范》、GBZ/T 184—2006《醫(yī)用診斷X射線防護玻
璃板標準》、GBZ 264—2015《車載式診斷X射線機的放射防護要求》、GB 16348—2010《醫(yī)用X射線診
斷受檢者放射衛(wèi)生防護標準》。與上述標準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刪除了對牙科X射線設備質量控制方面的相關要求(見GBZ 130—2013的4.4.1、4.4.2和表5);
——修改了牙科X射線設備最低管電壓要求(見5.5.1,GBZ 130—2013的4.4.1);
——修改了對CT機房防護檢測的評價要求(見6.3,GBZ/T 180—2006的4.2.1);
——修改了對攝影機房防護檢測的評價要求(見6.3,GBZ 130—2013的5.4);
——修改了車載設備防護檢測的評價要求(見6.3,GBZ 264—2015的6.1和6.2);
——修改了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配置要求(見6.5.1和表4,GBZ 130—2013的5.9和表4);
——增加了兒科非正當性影像學檢查舉例(見附錄A);
——刪除了X射線設備半值層的要求(見GBZ 130—2013的附錄A);
——刪除了介入放射學設備、近臺同室操作的X射線設備透視防護區(qū)測試平面上周圍劑量當量率的
檢測(見GBZ 130—2013附錄B的B.1.2);
——增加了骨密度儀設備的防護檢測要求(見附錄B的B.1);
——修改了X射線設備機房的防護檢測中關注點要求(見8.1,GBZ 130—2013的7.2);
——增加了X射線設備機房的防護檢測中關注點的位置要求(見附錄B的B.2);
——刪除了焦皮距的檢測方法(見GBZ 130—2013附錄B的B.2);
——修改了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的檢測條件(見附錄B的B.1,GBZ 130—2013附錄B的B.6);
——增加了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的檢測模體要求(見附錄B的B.4);
——增加了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的測量結果處理要求(見附錄B的B.5);
——修改了石膏板、磚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三個擬合參數(見附錄C的表C.3,GBZ
130—2013附錄D的表D.3);
——增加了測量儀器讀數響應時間修正方法(見附錄D);
——修改了成年受檢者常見CT檢查項目的輻射劑量和診斷參考水平(見附錄E的表E.2,GBZ
179—2006附錄A的表A.2);
——修改了兒童受檢者常見CT檢查項目的輻射劑量和診斷參考水平(見附錄E的表E.3,GBZ
165—2012附錄A的表A.3);
——修改了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的檢查周期(見附錄F的F.2.8,GBZ 176—2006的13.2);
——增加了介入防護手套的相關要求(見附錄F的F.6);
——刪除了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的使用年限(見GBZ 176—2006的13.3);
——修改了放射診斷放射防護基本要求的相關內容(見4.1~4.4,GBZ 179—2006的第4章、第5章、
6.1、6.2.1、6.3.1、6.3.2、6.4和7.2)。
II
GBZ 130—2020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yī)學所、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
東省醫(yī)學科學院放射醫(yī)學研究所、廣東省職業(yè)病防治院、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軍事科學院軍事醫(yī)
學研究院輻射醫(yī)學研究所、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輝、岳保榮、范瑤華、尉可道、婁云、余寧樂、鄧大平、鄒劍明、商迎慶、
寧靜、王進、劉雅、張震、馮澤臣、李海亮、黃偉旭、楊春勇。
本標準代替了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 179—2006
的放射診斷部分、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GB 16348—2010。
GBZ 130—2013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 8279—1987、GB 8279—2001、GBZ 130—2002;
——WS/T 190—1999、GBZ138—2002。
GBZ 165—2012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Z 165—2005。
GB 16348—2010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 16348—1996;
——GB 16349—1996;
——GB 16350—1996。
III
GBZ 130—2020
放射診斷放射防護要求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放射診斷的防護要求,包括X射線影像診斷和介入放射學用設備防護性能、機房防護
設施、防護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關防護檢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X射線影像診斷和介入放射學。
放射治療和核醫(yī)學中的X射線成像設備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Z 128 職業(yè)性外照射個人監(jiān)測規(guī)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X射線影像診斷 X-ray imaging diagnosis
利用X射線的穿透等性質取得人體內器官與組織的影像信息以診斷疾病的技術。
3.2
C形臂 X射線設備 C-arm X-ray equipment
由C型機架、X射線球管組裝體和影像增強器(或動態(tài)平板探測器)等部件組成,機架、X射
線管組合體可在一個或兩個方向上轉動的診斷用X射線設備。
注:C形臂X射線設備根據其使用方式,分為固定式C形臂和移動式C形臂。
3.3
移動式 X射線設備 mobile X-ray equipment
用于開展床旁X射線攝影或透視檢查等操作的可移動的醫(yī)用X射線設備。
3.4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 X-ray diagnostic equipment installed on vehicle
1
GBZ 130—2020
安裝在醫(yī)用X射線診斷車上的固定式X射線設備,通常由X射線發(fā)生裝置、X射線成像裝置以
及床、臺、支架等附屬設備組成。
注:車載式診斷X射線設備按功能可分為透視車載機、攝影車載機、透視攝影車載機和乳腺攝影車載機。
3.5
便攜式 X射線檢查設備 portable X-ray inspection equipment
一種利用X射線對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和人員救護的現場使用檢查裝置,一般可由操作人員直
接攜帶,并在現場操作。
3.6
介入放射學 interventional radiology
在醫(yī)學影像系統(tǒng)監(jiān)視引導下,經皮針穿刺或引入導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對管腔、血管等做成型、
灌注、栓塞等,以診斷與治療疾病的技術。
3.7
隨機文件 accompanying documents
隨裝置、設備、輔助設備或附件而帶的文件,其中包括為設備的裝配者、安裝者和使用者所提供的
重要資料,尤其是有關安全方面的資料。
3.8
診斷參考水平 diagnositic reference level;DRL
醫(yī)療照射指導水平 guidance level for medical exposure
在醫(yī)學影像診斷中使用的一個水平表明在常規(guī)條件下一個給定的放射學程序給予受檢者的劑量對
該程序而言是否異常高或異常低。
4 總則
4.1 管理要求
醫(yī)療機構應對放射工作人員、受檢者以及公眾的防護與安全負責,主要包括:
a) 放射診斷設備工作場所的布局、機房的設計和建造;
b) 配備與檢查工作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專業(yè)人員;
c) 對工作人員所受的職業(yè)照射應加以限制,職業(yè)照射劑量限值應符合 GB 18871的規(guī)定,個人劑
量監(jiān)測應符合 GBZ 128的要求;
d) 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定期進行專業(yè)及防護
知識培訓,并分別建立個人劑量、職業(yè)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e) 制定人員培訓準則和計劃,對人員的專業(yè)技能、放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律知識進行培訓,使之
滿足放射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求;
f) 配置與 X射線檢查工作相適應的診斷設備、檢測儀器及防護設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預防設
備故障和人為失誤;
2
GBZ 130—2020
g) 制定并落實放射防護管理制度、實施放射防護質量保證大綱,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將可能
出現的故障和失誤的后果減至最??;
h) 制定相應的放射事件應急計劃,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事件,宣傳該計劃并定期進行實際演練;
i) 對受檢者出現的放射損傷應及時報告衛(wèi)生行政部門。
4.2 正當性要求
4.2.1 醫(yī)療照射應有足夠的凈利益,在能取得相同凈利益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非醫(yī)療照射的替代
方法,在無替代方法時也應權衡利弊,判斷醫(yī)療照射給接受診斷或治療的個人或社會所帶來的利益大于
可能引起的輻射危害時,醫(yī)療照射才是正當的。
4.2.2 采用 X射線檢查應經過正當性判斷,優(yōu)先選用非 X射線的檢查方法,對不符合正當性原則的,
不應進行 X射線檢查。
4.2.3 所有新型醫(yī)療照射的技術和方法,使用前都應通過正當性判斷;已判斷為正當的醫(yī)療照射類型,
當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證據并需要重新判斷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正當性判斷。使用通過正當性判斷的所有
新型的醫(yī)療照射技術和方法時,應嚴格控制在其適應證范圍內,要用到新的適應證時必須另行進行正當
性判斷。
4.2.4 應根據診療目的和受照人員特征對每一項醫(yī)療照射實踐進行正當性判斷。如果某一項醫(yī)療照射
通常被判定為非正當性,在特殊情況下又需要使用時,應逐例進行正當性判斷。執(zhí)業(yè)醫(yī)師和有關醫(yī)技人
員應盡可能使用與計劃照射相關的受檢者先前已有的診斷信息和醫(yī)學記錄,避免不必要的重復照射。
4.2.5 群體檢查使公眾所獲得的利益足以補償在經濟和社會方面所付出的代價(包括輻射危害)時,
這種檢查才是正當的。
4.2.6 X射線診斷群體檢查應禁止使用普通熒光屏透視檢查方法;除非有明確的疾病風險指征,否則
不宜使用 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進行體檢。
4.2.7 應加強對孕婦和可能懷孕婦女的診斷性醫(yī)療照射進行正當性判斷,特別是腹部和骨盆檢查;只
有在臨床上有充分理由要求,才能對已懷孕或可能懷孕的婦女進行會引起其腹部或骨盆受到照射的放射
學檢查,否則應避免此類照射。
4.2.8 應嚴格對兒童的診斷性醫(yī)療照射進行正當性判斷,兒科非正當性影像學檢查舉例參見附錄 A。
4.2.9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不應用于常規(guī)檢查。只有在不能實現或在醫(yī)學上不允許把受檢者送
到固定設備進行檢查的情況下,并在采取嚴格的相應防護措施后,才能使用移動式或便攜式 X射線設備
在床旁操作,實施醫(yī)學影像檢查。
4.2.10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一般應在巡回體檢或醫(yī)學應急時使用,不應作為固定場所的常規(guī) X射線
診斷設備。
4.3 防護最優(yōu)化要求
4.3.1 X射線診斷和介入放射學程序中受檢者防護最優(yōu)化的基本目標是使利益最大程度地超過危害。
4.3.2 醫(yī)療照射最優(yōu)化過程應包括設備的選擇,除考慮經濟和社會因素外,應對便于使用、質量保證
(包括質量控制)、受檢者劑量的評價和估算等諸方面進行考查,使之能得到足夠的診斷信息和治療效
果。
4.3.3 對確實具有正當理由需要進行的醫(yī)用 X射線診斷檢查,應遵從放射防護最優(yōu)化的原則并應用有
關診斷參考水平后,在保證獲得足夠的診斷信息情況下,使受檢者所受劑量盡可能低。
4.3.4 在施行 X射線診斷檢查時,應嚴格控制照射野范圍,避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組織(例如
性腺、眼晶狀體、乳腺和甲狀腺)受到有用線束的直接照射。
3
GBZ 130—2020
4.3.5 醫(yī)療機構應當為受檢者配備必要的放射防護用品,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組織采取必要的
屏蔽防護措施。建議在 CT掃描中對受檢者采用包裹式屏蔽防護措施。
4.3.6 要特別注意對胚胎或胎兒的照射,特別是當孕婦受檢者的腹部或骨盆受到有用線束照射或可能
以其他方式接受大劑量時的最優(yōu)化處置。
4.3.7 在施行 X射線診斷檢查時,除受檢者以外其他人員不應滯留在機房內。當受檢者需要人員協助
時,應對陪檢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3.8 對于診斷放射程序和圖像引導介入程序,應確保使用:
a) 適當的醫(yī)用放射設備和軟件;
b) 適當的技術和參數,以便對受檢者實施達到該放射程序的臨床目的所需的最低限度的醫(yī)療照射,
同時考慮到相關專業(yè)機構制定的可接受的圖像質量相關規(guī)范和相關診斷參考水平。
4.4 質量保證要求
4.4.1 放射診斷質量保證大綱
應制定一個放射診斷質量保證大綱,應包括:
a) 影像質量評價;
b) 受檢者劑量評價;
c) 在投入使用時和投入使用后定期對輻射發(fā)生器的物理參數的測量以及對顯像裝置的檢查;
d) 定期檢查診斷中使用的相應的物理因素和臨床因素
e) 書面記錄有關的程序和結果;
f) 劑量測量和監(jiān)測儀器、相應校準和操作條件的核實;
g) 糾正行動、追蹤及結果評價的程序;
h) 規(guī)定各種 X射線設備及場所應經具備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4.4.2 測量和校準
質量保證大綱中有關測量和校準的要求包括:
a) 使用的劑量測量儀器應具有連續(xù)、有效的檢定證書、校準證書或符合要求的其他溯源性證明文
件;
b) 在 X射線診斷檢查中應該使用與受檢者劑量相關的適當的劑量學量;
c) 在介入放射學中相關的量包括總透視時間、圖像總數、透視劑量率、參考點劑量以及劑量面積
乘積等。
4.5 其他
4.5.1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見附錄 B。
4.5.2 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中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參見附錄 C。
4.5.3 測量儀器讀數響應時間修正方法參見附錄 D。
4.5.4 診斷參考水平參見附錄 E。
4.5.5 醫(yī)用診斷 X射線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要求參見附錄 F。
4.5.6 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玻璃板要求參見附錄 G。
5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技術要求
4
GBZ 130—2020
5.1 一般要求
5.1.1 X射線設備出線口上應安裝限束系統(tǒng)(如限束器、光闌等)。
5.1.2 X射線管組件上應有清晰的焦點位置標示。
5.1.3 X射線管組件上應標明固有濾過,所有附加濾過片均應標明其材料和厚度。
5.1.4 隨機文件應說明下列與防護有關的性能:
a) X射線管組件的固有濾過;
b) X射線源組件的濾過;
c) 濾過片的特性;
d) 距焦點 100 cm遠處球面上泄漏輻射的空氣比釋動能率;
e) 限制有用線束的方法;
f) 在焦點到影像接收器的各種距離下有用線束照射野尺寸;
g) 焦點到影像接收面的最大和最小距離;
h) 管電壓和管電流加載條件;
i) 各種使用條件下焦皮距的說明;
j) 位于有用線束中床板和濾線柵對 X射線束的衰減當量;
k) CT隨機文件應提供等劑量圖,描述設備周圍的雜散輻射的分布;
l) 介入放射學、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用 X射線設備隨機文件中應提供等劑量圖,
描述設備周圍的雜散輻射的分布以及工作人員典型位置的雜散輻射值,便于工作人員選擇防護
方案;
m)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隨機文件中應說明臨時控制區(qū)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水平,場所布局和防護
設計圖;
n) 各種專用和特殊場合使用的 X射線設備,應具體指出各應用條件下必須注意采取的相應防護措
施。
5.1.5 在隨機文件中關于濾過的內容,應符合:
a) 除乳腺 X射線攝影設備外,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濾過部件,應不小于 0.5 mmAl;b) 除乳腺 X射線攝影設備外,應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濾片和固有濾過(不可拆卸的)的總濾過,應 不小于 1.5 mmAl;
c) 除牙科攝影和乳腺攝影用 X射線設備外,X射線有用線束中的所有物質形成的等效總濾過,應 不小于 2.5 mmAl;
d) 標稱 X射線管電壓不超過 70 kV的牙科 X射線設備,其總濾過應不小于 1.5 mmAl;
e) 標稱 X射線管電壓不超過 50 kV的乳腺攝影專用 X射線設備,其總濾過應不小于 0.03 mmMo。
5.2 透視用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2.1 C形臂 X射線設備的最小焦皮距應不小于 20 cm,其余透視用 X射線設備的最小焦皮距應不小于
30 cm。
5.2.2 透視曝光開關應為常斷式開關,并配有透視計時及限時報警裝置。
5.2.3 用于介入放射學、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的 X射線透視設備防護性能專用要求見
5.8。
5.3 攝影用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3.1 200 mA及以上的攝影用 X射線設備應有可安裝附加濾過板的裝置,并配備不同規(guī)格的附加濾過
板。
5
GBZ 130—2020
5.3.2 X射線設備應有能調節(jié)有用線束照射野的限束裝置,并應提供可標示照射野的燈光野指示裝置。
5.4 CT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4.1 在掃描程序開始之前,應指明某一掃描程序期間所使用的 CT運行條件。
5.4.2 對于任意一種 CT掃描程序,都應在操作者控制臺上顯示劑量信息。
5.4.3 應設置急停按鈕,以便在 CT掃描過程中發(fā)生意外時可以及時停止出束。
5.5 牙科攝影用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5.1 牙科 X射線設備使用時管電壓的標稱值應不低于 60 kV。
5.5.2 牙科全景體層攝影的 X射線設備,應有限束裝置,防止 X射線超出 X射線影像接收器平面。
5.5.3 口內牙科攝影的 X射線源組件應配備限制 X射線束的集光筒,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幾何尺寸
(直徑/對角線)應不超過 60 mm。
5.5.4 牙科攝影裝置應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并符合表 1的規(guī)定。
表1 牙科 X射線攝影的最短焦皮距
應用類型 | 最短焦皮距 cm |
標稱X射線管電壓60 kV的牙科攝影 10
標稱X射線管電壓60 kV以上的牙科攝影 20
口外片牙科攝影 6
牙科全景體層攝影 15
口腔錐形束CT(口腔 坐位掃描/站位掃描 15
CBCT) 臥位掃描 20
5.6 乳腺攝影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6.1 乳腺攝影 X射線設備的標稱最高 X射線管電壓應不超過 50 kV。
5.6.2 用于幾何放大乳腺攝影的 X射線設備,應配備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 20 cm的裝置。
5.7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7.1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類型的防護性能專用要求。
5.7.2 連接曝光開關的電纜長度應不小于 300 cm,或配置遙控曝光開關。
5.7.3 移動式牙科攝影設備應滿足 5.5的要求。
5.7.4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上應在顯著位置設置電離輻射警告標志。
5.8 介入放射學、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用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8.1 介入放射學、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用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類型的防護
性能專用要求。
5.8.2 在機房內應具備工作人員在不變換操作位置情況下能成功切換透視和攝影功能的控制鍵。
5.8.3 X射線設備應配備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 20 cm的裝置。
5.8.4 介入操作中,設備控制臺和機房內顯示器上應能顯示當前受檢者的輻射劑量測定指示和多次曝
光劑量記錄。
6
GBZ 130—2020
5.9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防護性能的專用要求
5.9.1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類型的防護性能專用要求。
5.9.2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應配備限束裝置,確保 X射線不超出影像接收器平面。
6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設施的技術要求
6.1 X射線設備機房布局
6.1.1 應合理設置 X射線設備、機房的門、窗和管線口位置,應盡量避免有用線束直接照射門、窗、
管線口和工作人員操作位。
6.1.2 X射線設備機房(照射室)的設置應充分考慮鄰室(含樓上和樓下)及周圍場所的人員防護與
安全。
6.1.3 每臺固定使用的 X射線設備應設有單獨的機房,機房應滿足使用設備的布局要求;每臺牙椅獨
立設置診室的,診室內可設置固定的口內牙片機,供該設備使用,診室的屏蔽和布局應滿足口內牙片機
房防護要求。
6.1.4 移動式 X射線機(不含床旁攝影機和急救車配備設備)在使用時,機房應滿足相應布局要求。
6.1.5 除床旁攝影設備、便攜式 X射線設備和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外,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和
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 X射線設備機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積、最小單邊長度應符合表 2的規(guī)定。
表2 X射線設備機房(照射室)使用面積、單邊長度的要求
機房內最小有效使用面積 d | 機房內最小單邊長度 e | ||||||
設備類型 | m 2 |
m
CT機(不含頭顱移動CT) 30 4.5
雙管頭或多管頭X射線設備a (含C形臂) 30 4.5
單管頭X射線設備b (含C形臂,乳腺CBCT) 20 3.5
透視專用機c、碎石定位機、
15 3.0 口腔CBCT臥位掃描
乳腺機、全身骨密度儀 10 2.5
牙科全景機、局部骨密度儀、
5 2.0 口腔CBCT坐位掃描/站位掃描
口內牙片機 3 1.5
a 雙管頭或多管頭X射線設備的所有管球安裝在同一間機房內。
b 單管頭 、雙管頭或多管頭X射線設備的每個管球各安裝在1個房間內。
c 透視專用機指無診斷床、標稱管電流小于5 mA的X射線設備。
d 機房內有效使用面積指機房內可劃出的最大矩形的面積。
e 機房內單邊長度指機房內有效使用面積的最小邊長。
6.2 X射線設備機房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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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6.2.1 不同類型 X射線設備(不含床旁攝影設備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機房的屏蔽防護應不低于表 3
的規(guī)定。
6.2.2 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中不同鉛當量屏蔽物質厚度的典型值參見附錄 C中表 C.4~表 C.7。
表3 不同類型 X射線設備機房的屏蔽防護鉛當量厚度要求
有用線束方向鉛當量 非有用線束方向鉛當量 機房類型
mmPb mmPb
標稱125 kV以上的攝影機房 3.0 2.0
標稱125 kV及以下的攝影機房 2.0 1.0
C形臂X射線設備機房 2.0 2.0
口腔CBCT、牙科全景機房(有頭顱攝影) 2.0 1.0
透視機房、骨密度儀機房、口內牙片機房、
牙科全景機房(無頭顱攝影)、碎石機房、模擬定 1.0 1.0
位機房、乳腺攝影機房、乳腺CBCT機房
CT機房(不含頭顱移動CT)
2.5 CT模擬定位機房
6.2.3 機房的門和窗關閉時應滿足表 3的要求。
6.2.4 距 X射線設備表面 100 cm處的周圍劑量 量率不大于 2.5 μSv/h時且 X射線設備表面與機房
墻體距離不小于 100 cm時,機房可不作專門屏蔽防護。
6.2.5 車載機房應有固定屏蔽,除頂部和底部外,屏蔽應滿足表 3中屏蔽防護鉛當量厚度要求。
6.3 X射線設備機房屏蔽體外劑量水平
6.3.1 機房的輻射屏蔽防護,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具有透視功能的 X 射線設備在透視條件下檢測時,周圍劑量當量率應不大于 2.5 μSv/h;測
量時,X射線設備連續(xù)出束時間應大于儀器響應時間;
b) CT機、乳腺攝影、乳腺 CBCT、口內牙片攝影、牙科全景攝影、牙科全景頭顱攝影、口腔 CBCT
和全身骨密度儀機房外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應不大于 2.5 μSv/h;
c) 具有短時、高劑量率曝光的攝影程序(如 DR、CR、屏片攝影)機房外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應不
大于 25 μSv/h,當超過時應進行機房外人員的年有效劑量評估,應不大于 0.25 mSv;
d)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工作時,應在車輛周圍 3m設立臨時控制區(qū),控制區(qū)邊界的周圍劑量當
量率應符合 6.3.1中 a)~c)的要求。
6.3.2 機房的輻射屏蔽防護檢測方法及檢測條件按第 8章和附錄 B的要求。
6.3.3 宜使用能夠測量短時間出束和脈沖輻射場的設備進行測量,若測量儀器達不到響應時間要求,
則應對其讀數進行響應時間修正,修正方法參見附錄 D。
6.4 X射線設備工作場所防護
6.4.1 機房應設有觀察窗或攝像監(jiān)控裝置,其設置的位置應便于觀察到受檢者狀態(tài)及防護門開閉情況。
6.4.2 機房內不應堆放與該設備診斷工作無關的雜物。
6.4.3 機房應設置動力通風裝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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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6.4.4 機房門外應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機房門上方應有醒目的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燈箱上應設置如“射
線有害、燈亮勿入”的可視警示語句;候診區(qū)應設置放射防護注意事項告知欄。
6.4.5 平開機房門應有自動閉門裝置;推拉式機房門應設有曝光時關閉機房門的管理措施;工作狀態(tài)
指示燈能與機房門有效關聯。
6.4.6 電動推拉門宜設置防夾裝置。
6.4.7 受檢者不應在機房內候診;非特殊情況,檢查過程中陪檢者不應滯留在機房內。
6.4.8 模擬定位設備機房防護設施應滿足相應設備類型的防護要求。
6.4.9 CT裝置的安放應利于操作者觀察受檢者。
6.4.10 機房出入門宜處于散射輻射相對低的位置。
6.4.11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工作場所的選擇應充分考慮周圍人員的駐留條件,X射線有用線束應避
開人員停留和流動的路線。
6.4.12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的臨時控制區(qū)邊界上應設立清晰可見的警告標志牌(例如:“禁止進入
X射線區(qū)”)和電離輻射警告標志。臨時控制區(qū)內不應有無關人員駐留。
6.5 X射線設備工作場所防護用品及防護設施配置要求
6.5.1 每臺 X射線設備根據工作內容,現場應配備不少于表 4基本種類要求的工作人員、受檢者防護
用品與輔助防護設施,其數量應滿足開展工作需要,對陪檢者應至少配備鉛橡膠防護衣。
6.5.2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機房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配置要求按照其安裝的設備類型參照
表 4執(zhí)行。
6.5.3 除介入防護手套外,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
鉛當量應不小于 0.25 mmPb;介入防護手套鉛當量應不小于 0.025 mmPb;甲狀腺、性腺防護用品鉛當量應不小于 0.5 mmPb;移動鉛防護屏風鉛當量
應不小于 2 mmPb。
6.5.4 應為兒童的 X射線檢查配備保護相應組織和器官的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
量應不小于 0.5 mmPb。
6.5.5 個人防護用品不使用時,應妥善存放,不應折疊放置,以防止斷裂。
6.5.6 對于移動式 X射線設備使用頻繁的場所(如:重癥監(jiān)護、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復位等場所),
應配備足夠數量的移動鉛防護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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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表4 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配置要求
工作人員 受檢者放射檢查類型
個人防護用品 輔助防護設施 個人防護用品 輔助防護設施
鉛橡膠性腺防護圍裙 可調節(jié)防護窗口的立
放射診斷學用X射線 設備隔室透視、攝影 a | — — | (方形)或方巾、鉛橡 膠頸套 | 位防護屏; 選配:固定特殊受檢者 |
選配:鉛橡膠帽子 體位的各種設備
鉛橡膠圍裙 鉛橡膠性腺防護圍裙 可調節(jié)防護窗口的立
放射診斷學用X射線 設備同室透視、攝影 a | 選配:鉛橡膠帽子、鉛橡 膠頸套、鉛橡膠手套、鉛 | 移動鉛防護屏風 | (方形)或方巾、鉛橡 膠頸套 | 位防護屏; 選配:固定特殊受檢者 |
防護眼鏡 選配:鉛橡膠帽子 體位的各種設備
口內牙片攝影 — — 大領鉛橡膠頸套 —
牙科全景體層攝影, 口腔CBCT | — — | 大領鉛橡膠頸套 選配:鉛橡膠帽子 | — |
鉛橡膠性腺防護圍裙
選配:鉛橡膠帽子
防護眼鏡 選配:鉛橡膠帽子
鉛懸掛防護屏/鉛防鉛橡膠圍裙、鉛橡膠頸套、 鉛橡膠性腺防護圍裙 護吊簾、床側防護簾/
鉛防護眼鏡、介入防護手 (方形)或方巾、鉛橡介入放射學操作 床側防護屏 — 套 膠頸套
選配:移動鉛防護屏
選配:鉛橡膠帽子 選配:鉛橡膠帽子 風
注1:“—”表示不做要求。
注2:各類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指防電離輻射的用品和設施。鼓勵使用非鉛材料防護用品,特別是非鉛介入防
護手套。
a 工作人員、受檢者的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任選其一即可。
b 床旁攝影時的移動鉛防護屏風主要用于保護周圍病床不易移動的受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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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7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放射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業(yè)務技術,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滿足放射工作人員崗
位要求。
7.1.2 根據不同檢查類型和需要,選擇使用合適的設備、照射條件、照射野以及相應的防護用品。
7.1.3 合理選擇各種操作參數,在確保達到預期診斷目標條件下,使受檢者所受到的照射劑量最低。
7.1.4 如設備具有兒童檢查模式可選項時,對兒童實施檢查時應使用該模式;如無兒童檢查模式,應
適當調整照射參數(如管電壓、管電流、照射時間等),并嚴格限制照射野。
7.1.5 X射線設備曝光時,應關閉與機房相通的門、窗。
7.1.6 放射工作人員應按 GBZ 128的要求接受個人劑量監(jiān)測。
7.1.7 在進行病例示教時,不應隨意增加曝光時間和曝光次數。
7.1.8 不應使用加大攝影曝光條件的方法,提高過期膠片的顯影效果。
7.1.9 工作人員應在有屏蔽的防護設施內進行曝光操作,并應通過觀察窗等密切觀察受檢者狀態(tài)。
7.2 透視檢查用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2.1 應盡量避免使用普通熒光透視檢查,使用中應避免臥位透視,采用普通熒光屏透視的工作人員
在透視前應做好充分的暗適應。
7.2.2 進行消化道造影檢查時,應嚴格控制照射條件和避免重復照射,對工作人員、受檢者都應采取
有效的防護措施。
7.2.3 借助 X射線透視進行骨科整復、取異物等診療活動時,不應連續(xù)曝光,并應盡可能縮短累積曝
光時間。
7.3 攝影檢查用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3.1 應根據使用的不同 X射線管電壓更換附加濾過板。
7.3.2 應嚴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調節(jié)照射野,使有用線束限制在臨床實際需要的范圍內并與成像器件
相匹配。
7.3.3 應合理選擇膠片以及膠片與增感屏的組合,并重視暗室操作技術的質量控制。
7.3.4 對于 CR設備,應定期對成像板(IP)進行清潔維護保養(yǎng)和偽影檢查。
7.4 CT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4.1 CT工作人員應根據臨床的實際需要,正確選取并優(yōu)化設備工作參數,在滿足診斷需要的同時,
盡可能減少受檢者受照劑量。
7.4.2 對兒童進行 CT檢查時,應正確選取掃描參數,以減少受照劑量,使兒童的 CT應用達到最優(yōu)化。
7.4.3 CT工作人員應定期檢查操作系統(tǒng)上所顯示的劑量信息(如 DLP、CTDIW或 CTDIVOL),發(fā)現異常時
應找出原因并加以糾正。
7.5 牙科攝影用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5.1 口腔底片應固定于適當位置,否則應由受檢者自行扶持。
7.5.2 確需進行 X射線檢查且固定設備無法實施時才可使用便攜式牙科 X射線攝影設備,曝光時,工
作人員軀干部位應避開有用線束方向并距焦點 1.5 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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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7.6 乳腺攝影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6.1 應做好乳腺攝影受檢者甲狀腺部位的防護。
7.6.2 根據乳房類型和壓迫厚度選擇合適靶/濾過材料組合,宜使用攝影設備的自動曝光控制功能,獲
得穩(wěn)定采集效果,達到防護最優(yōu)化要求。
7.7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7.1 移動式和便攜式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的防護安全操作要求。
7.7.2 使用移動式 X射線設備在病房內作 X射線檢查時,應對毗鄰床位(2 m范圍內)受檢者采取防
護措施,不應將有用線束朝向其他受檢者。
7.7.3 曝光時,工作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合理選擇站立位置,并保證曝光時能觀察到受檢者的姿態(tài)。
7.7.4 需近距離操作檢查系統(tǒng)的人員應該穿戴鉛橡膠圍裙或在移動鉛防護屏風后進行操作,防護用品
及防護設施配置應滿足 6.5的要求。
7.7.5 在臨時的室外操作場所周圍應該設置護欄或警告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7.7.6 對非急、危、重癥受檢者進行床旁操作時,應確定合理的操作時間,例如避開醫(yī)生集中查房和
家屬探視等人員集中的時間段。
7.7.7 無論何時使用移動式 X射線設備進行床旁操作,操作 X射線設備的工作人員應提前對現場所有
人員履行告知義務,并確??刂茀^(qū)內沒有無關人員在場。
7.7.8 對協助受檢者進行 X射線檢查的人員,應提前履行告知義務并征得其同意,并在陪檢者穿著個
人防護用品后,才能實施床旁操作。
7.7.9 使用移動式 X射線設備實施床旁操作時,盡可能采用向下的投照方式。如果采用水平投照方式
進行檢查時,除接受放射檢查的受檢者外,應避免有用線束直接朝向臨近的其他人,如果無法避免,則
應使用移動鉛防護屏風進行隔擋或使用防護用品。
7.8 介入放射學和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用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8.1 介入放射學、近臺同室操作(非普通熒光屏透視)用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的防護安全
操作要求。
7.8.2 介入放射學用 X射線設備應具有記錄受檢者劑量的裝置,并盡可能將每次診療后受檢者受照劑
量記錄在病歷中,需要時,應能追溯到受檢者的受照劑量。
7.8.3 除存在臨床不可接受的情況外,圖像采集時工作人員應盡量不在機房內停留;對受檢者實施照
射時,禁止與診療無關的其他人員在機房內停留。
7.8.4 穿著防護服進行介入放射學操作的工作人員,其個人劑量計佩戴要求應符合 GBZ 128的規(guī)定。
7.8.5 移動式 C形臂 X射線設備垂直方向透視時,球管應位于病人身體下方;水平方向透視時,工作
人員可位于影像增強器一側,同時注意避免有用線束直接照射。
7.9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操作的防護安全要求
7.9.1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應滿足其相應設備的防護安全操作要求。
7.9.2 根據不同檢查類型和需要,選擇使用合適的設備、照射條件、照射野以及相應的防護用品。應
告知并指導受檢者合理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7.9.3 對受檢者實施照射時,與診療無關的其他人員不應在車載機房內或臨時控制區(qū)內停留。
7.9.4 車頂未設置屏蔽的高千伏攝影系統(tǒng),在其工作時應考慮車廂外表面與有人員辦公或居住的建筑
物采光窗面的水平距離(建議不小于 10 m),車廂底板未做屏蔽的,車下候檢位應離車廂表面 3 m以
外。透視作業(yè)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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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8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要求
8.1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設施和機房周圍輻射劑量檢測應滿足下列要求:
a)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指標和要求應符合 6.3的規(guī)定;
b) X射線設備機房的防護檢測應在巡測的基礎上,對關注點的局部屏蔽和縫隙進行重點檢測。關
注點應包括:四面墻體、地板、頂棚、機房門、操作室門、觀察窗、采光窗/窗體、傳片箱、
管線洞口、工作人員操作位等,點位選取應具有代表性;
c) 車載式診斷 X射線設備檢測點一般應包括:車載機房廂壁外;與機房連通的門、觀察窗、過道;
車內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經常停留位置。車外檢測點位于車外 3m處的臨時控制區(qū),檢測點一
般應包括:車頭、車尾方向各 1個點;車身兩側至少各 3個點。
8.2 X射線設備機房放射防護安全設施應進行竣工驗收,在使用過程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和檢測,定
期檢測的周期為一年。
8.3 在正常使用中,醫(yī)療機構應每日對門外工作狀態(tài)指示燈、機房門的閉門裝置進行檢查,對其余防
護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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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兒科非正當性影像學檢查舉例
應嚴格對兒童的診斷性醫(yī)療照射進行正當性判斷,以下是兒科非正當性影像學檢查的一些例子:
a) 癲癇患兒的頭顱 X射線攝影;
b) 頭痛患兒的頭顱 X射線攝影;
c) 疑似患有鼻竇炎的嬰兒或 6歲以下兒童的鼻竇 X射線攝影;
d) 非創(chuàng)傷型斜頸嬰兒或兒童的頸椎 X射線攝影;
e) 在比較肢體損傷時進行對側部位 X射線攝影;
f) 6歲以下兒童腕關節(jié)舟骨 X射線攝影;
g) 3歲以下兒童鼻骨 X射線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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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F A
附 錄 B
(規(guī)范性附錄)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
B.1 檢測條件
X射線設備機房防護檢測條件和散射模體應按表B.1的要求。
表 B.1 檢測條件、散射模體和儀器讀出值的使用
照射方式 檢測條件 散射模體 儀表讀出值的使用
透視(普通熒光屏) 70 kV、3 mA 標準水模
透視 (非普通熒光屏,無自動控制功能) | 70 kV、1 mA 標準水模 | ||||||
透視 (非普通熒光屏,有自動控制功能) | 自動 | 標準水模+1.5 mm 銅板 |
標稱 125 kV以上設備:
攝影(無自動控制功能) | 設置 120 kV,100 mA,≥0.2 s 標稱 125 kV及以下設備: | 標準水模 | 若測量儀器達不到 |
響應時間要求,則應 設置 100 kV,100 A,≥0.2 s
攝影(有自動控制功能) 自動(原則上 100 mA、≥0.2 s) | 標準水模+1.5 mm 銅板 | 對其讀數進行響應 時間修正 |
CT 常用條件,準直寬度不小于 10 mm CT體模
乳腺攝影(無自動控制功能) 28 kV、50 mAs 6 cm乳腺攝影檢
乳腺攝影(有自動控制功能) 自動 測專用模體
牙科攝影 常用條件 | 標準水?;?/span> CT頭 模 |
骨密度儀 常用條件 標準水模
注1:介入放射學設備按透視條件進行檢測。
注2:對于可多方向投照的攝影設備,需檢測每一有用線束方向屏蔽體外的劑量水平,非有用線束方向只測量臥位時的
情況。
注3:若設備參數不可調節(jié)至表中規(guī)定的檢測條件,可調至最接近的數值。
注4:攝影機房屏蔽外的周圍劑量當量率不大于 25 μSv/h為曝光管電流 100 mA時的限值,若管電流不是 100 mA,則
應將測量值歸一至 100 mA。
B.2 關注點檢測的位置要求
B.2.1 距墻體、門、窗表面30 cm;頂棚上方(樓上)距頂棚地面100 cm,機房地面下方(樓下)距樓
下地面170 cm。
B.2.2 帶有自屏蔽的設備一般選取工作人員操作位、屏蔽體外5 cm處和100 cm處作為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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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B.3 檢測設備要求
B.3.1 用于防護性能檢測的儀器應有法定計量檢定或校準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B.3.2 用于雜散輻射防護檢測的儀器應具備下列主要性能:
a) 最小量程:0 μSv/h~10 μSv/h;
b) 能量響應:25 keV~100 keV,±30%;
c) 應有測量累積劑量檔。
B.4 檢測模體要求
B.4.1 標準水模
其尺寸為300 mm3300 mm3200 mm,箱壁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制作。
B.4.2 CT模體
標準CT頭模直徑為16 cm,標準CT體模直徑為32 cm,材料均為PMMA,模體長度適宜(長度一般為14 cm)。
B.4.3 乳腺攝影檢測專用模體
乳腺攝影檢測專用模體材料為PMMA或組織等效模體,半圓形模體的半徑應不小于10 cm,矩形模體
尺寸應不小于10 cm312 cm。
B.5 測量結果處理
B.5.1 測量結果時間響應修正
B.5.1.1 當出束時間不小于測量儀器響應時間時,儀表讀出值不需進行測量儀器響應時間修正。
B.5.1.2 當出束時間小于測量儀器響應時間時,儀器讀出值需進行測量儀器響應時間修正,測量儀器
響應時間修正方法參見附錄D。
B.5.2 測量結果不扣除本底的處理
B.5.2.1 此種情況僅適用于出束時間不小于儀表響應時間。
B.5.2.2 檢測時首先在待檢設備未出束狀態(tài)下機房外的至少一個點進行本底測量,記錄本底測量讀數
10次,并以10次讀數經校準因子修正后作為本底范圍。
B.5.2.3 在表B.1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測量,記錄每次測量讀數,測量讀數按式(B.1)處理,并在報告中
注明檢測條件。
D = k ′M .....................................(B.1)
式中:
D ——報告值,單位為微希每小時(μSv/h);
k ——校準因子;
M ——測量讀數,單位為微希每小時(μSv/h)。
B.5.2.4 報告結果時,本底亦按上述公式進行修正,在報告中注明本底范圍,并注明檢測結果未扣除
本底值。
B.5.3 測量結果扣除本底的處理
16
GBZ 130—2020
B.5.3.1 當測量時間不能達到儀表響應時間需進行時間響應修正時,報告結果應扣除本底值;測量時
間大于響應時間時亦可按此方法報告檢測結果。
B.5.3.2 檢測時首先在待檢設備未出束狀態(tài)下機房外進行本底測量并如實記錄本底測量讀數10次,并
以10次讀數平均值作為待扣除的本底。
B.5.3.3 對于劑量率儀,如果儀器的讀數是本底范圍最大值的2倍以上,才能確認還有其他輻射存在。
B.5.3.4 在表B.1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測量,記錄每次測量讀數,測量讀數按式(B.2)處理。若為獲取較
長時間的出束狀態(tài),設置較小條件測量時,記錄測量讀數,并在報告中注明條件。
D = k ′k ′ M - B .................................(B.2)
1 2 ( )
式中:
D——報告值,單位為微希每小時(μSv/h);
k1——校準因子;
k2——響應時間修正系數;
M——測量讀數,單位為微希每小時(μSv/h);
B——本底讀數平均值,單位為微希每小時(μSv/h)。
B.5.3.5 在報告中注明檢測結果已扣除本底值。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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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H B
附 錄 C
(資料性附錄)
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中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
C.1 醫(yī)用診斷X射線防護中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
C.1.1 醫(yī)用診斷X射線屏蔽防護中常用屏蔽物質的密度見表C.1。
表 C.1 不同屏蔽物質的密度
屏蔽物質 | 密度 g/cm 3 |
鉛 11.3
混凝土 2.35
鐵 7.4
石膏板 0.705
磚 1.65
C.1.2 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按以下方法給出:
a) 對給定的鉛厚度,依據 NCRP 147 號報告中給出的不同管電壓 X 射線輻射在鉛中衰減的 α、β、
γ 擬合值(見表 C.2~表 C.3)按式(C.1)計算屏蔽透射因子 B:
1
-
é + b - b ù
g
B (1 ) ..............................(C.1)
= eagX
ê ú? a a ?
式中:
B——給定鉛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β——鉛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α——鉛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γ——鉛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X——鉛厚度。
b) 依據 NCRP 147 號報告中給出的不同管電壓 X 射線輻射在其他屏蔽物質中衰減的 α、β、γ 擬
合值和 C.1.2 a)中的 B 值,使用式(C.2)計算出各屏蔽物質的鉛當量厚度 X,結果列于表 C.4~
表 C.7。
b
B +
-g
1
a
X = ln( ) ................................(C.2)
ag b
1+
a
式中:
X——不同屏蔽物質的鉛當量厚度;
α——不同屏蔽物質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γ——不同屏蔽物質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B——給定鉛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18
GBZ 130—2020
β——不同屏蔽物質對不同管電壓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擬合參數。
表 C.2 鉛、混凝土、鐵對不同管電壓 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三個擬合參數
管電壓 鉛 混凝土 鐵
kV α β γ α β γ α β γ
30 38.80 178.0 0.3473 0.3173 1.698 0.3593 7.406 41.93 0.3959
70 5.369 23.49 0.5881 0.05087 0.1696 0.3847 0.7149 3.798 0.5378
90 3.067 18.83 0.7726 0.04228 0.1137 0.4690 0.3971 2.913 0.7204
100(主束) 2.500 15.28 0.7557 0.03925 0.08567 0.4273 0.3415 2.420 0.7645
100(散射) 2.507 15.33 0.9124 0.03950 0.08440 0.5191 0.3424 2.456 0.9388
125(主束) 2.219 7.923 0.5386 0.03502 0.07113 0.6974 0.2130 1.677 0.8217
125(散射) 2.233 7.888 0.7295 0.03510 0.06600 0.7832 0.2138 1.690 1.086
120(CT) 2.246 5.730 0.5470 0.03830 0.01420 0.6580 0.2796 1.519 1.236
140(CT) 2.009 3.990 0.3420 0.03360 0.01220 0.5190 0.1922 0.9519 0.9649
150(主束) 1.757 5.177 0.3156 0.03243 0.08599 1.467 0.1501 1.132 0.8566
150(散射) 1.791 5.478 0.5678 0.03240 0.07750 1.566 0.1511 1.124 1.151
注:引自NCRP147和BIR/IPEM Radiation Shielding for Diagnostic X-rays。
表 C.3 石膏板、磚對不同管電壓 X射線輻射衰減的有關的三個擬合參數
管電壓 石膏板 磚
kV α β γ α β γ
30 0.1208 0.7043 0.3613 — — —
70 0.02302 0.07163 0.7299 0.05060 0.1370 0.7150
90 0.01633 0.05039 0.8585 0.03750 0.08200 0.8920
100(有用線束) 0.01466 0.04171 0.8939 0.03520 0.0880 1.149
100(90°非有用線束) 0.01470 0.04000 0.9752 — — —
125(有用線束) 0.01192 0.02863 0.9684 0.02870 0.06700 1.346
125(90°非有用線束) 0.01200 0.02670 1.079 — — —
120(CT) — — — — — —
140(CT) — — — — — —
150(有用線束) 0.01030 0.02198 1.013 — — —
150(90°非有用線束) 0.01040 0.02020 1.135 — — —
注1:引自NCRP147和BIR/IPEM Radiation Shielding for Diagnostic X-rays。
注2:“—”文獻中未給出值。
19
GBZ 130—2020
表 C.4 不同屏蔽物質等效鉛當量厚度(1 mmPb)
管電壓 kV | X mm |
混凝土 鐵 石膏板 磚
30 122 5.3 318 —
70 93 6.8 271 125
90 74 6.9 239 113
100(有用線束) 70 7.0 234 109
100(90°非有用線束) 69 7.1 221 —
125(有用線束) 87 9.8 278 127
125(90°非有用線束) 80 10.0 251 —
120(CT) 96 9.5 — —
140(CT) 104 11.8 — —
150(有用線束) 106 13.5 314 —
150(90°非有用線束) 90 12.8 267 —
表 C.5 不同屏蔽物質等效鉛當量厚度(2 mmPb)
管電壓 kV | X mm |
混凝土 鐵 石膏板 磚
100(有用線束) 129 14.2 413 184
100(90°非有用線束) 128 14.4 395 —
125(有用線束) 158 21.1 492 217
125(90°非有用線束) 147 21.0 451 —
120(CT) 162 18.7 — —
140(CT) 182 25.0 — —
150(有用線束) 188 29.9 567 —
150(90°非有用線束) 157 26.6 473 —
20
GBZ 130—2020
表 C.6 不同屏蔽物質等效鉛當量厚度(2.5 mmPb)
管電壓 | X mm |
kV
混凝土 鐵 石膏板 磚
100(有用線束) 159 17.9 499 220
100(90°非有用線束) 159 18.0 481 —
125(有用線束) 191 26.5 591 258
125(90°非有用線束) 179 26.3 546 —
120(CT) 193 22.8 — —
140(CT) 216 31.2 — —
150(有用線束) 222 37.3 676 —
150(90°非有用線束) 187 33.0 566 —
表 C.7 不同屏蔽物質等效鉛當量厚度(3 mmPb)
管電壓 kV | X mm |
混凝土 鐵 石膏板 磚
100(有用線束) 190 21.5 584 256
100(90°非有用線束) 190 21.7 566 —
125(有用線束) 223 31.9 687 298
125(90°非有用線束) 221 31.6 640 —
120(CT) 223 26.9 — —
140(CT) 249 37.0 — —
150(有用線束) 255 44.2 778 —
150(90°非有用線束) 216 39.2 656 —
C.2 兩種屏蔽物質組合的屏蔽
C.2.1 對于給定兩種屏蔽物質的厚度,計算鉛當量:查表得到內層屏蔽物質的相當于外部屏蔽物質的
當量厚度,加上外部屏蔽物質厚度,得到總的外部屏蔽物質的總當量厚度,查表得到鉛當量。
C.2.2 計算在已有外層屏蔽下所需的附加內層屏蔽的鉛當量:計算所需外層屏蔽物質的總厚度,扣除
已有外層屏蔽,獲得所需的附加內層的外層物質的當量厚度,查表得到所需附加內層屏蔽的鉛當量或內
層屏蔽物質的厚度。
21
GBZ 130—2020
I C
附 錄 D
(資料性附錄)
測量儀器讀數響應時間修正方法
D.1 儀器讀數響應時間(上升時間)
對于一個階躍響應,輸出信號達到其最終值與初始穩(wěn)態(tài)值之差所規(guī)定的一個很小百分值時與其第一
次達到同一差值所規(guī)定的一個很大百分值時所持續(xù)的時間間隔。通常規(guī)定值是5%~95%或10%~90%。
D.2 讀數響應時間修正系數
讀數響應時間修正系數k可由式D.1計算:
k = | 1 1- (b a)-t t | ................................ (D.1) |
式中:
k ——響應時間修正系數;b ——取0.9; a ——取0.1;
t ——劑量率測量時出束時間,單位為秒(s);
t ——讀數響應時間,單位為秒(s),由儀器廠家給出。
通常儀器廠家給出的響應時間τ為10%上升到90%所需時間,由式(D.1)算出儀器的響應時間修正
系數k與t/τ的關系列于表D.1。
表 D.1 劑量率響應時間修正系數
t/τ 響應時間修正系數 k t/τ 響應時間修正系數 k
1 1.125 0.15 3.562
0.9 1.161 0.1 5.070
0.8 1.208 0.09 5.574
0.7 1.274 0.08 6.204
0.6 1.365 0.07 7.015
0.5 1.500 0.06 8.097
0.4 1.710 0.05 9.612
0.3 2.072 0.04 11.886
0.2 2.812 — —
D.3 儀器讀數響應時間的修正
儀器讀數響應時間的修正按式(D.2)計算:
22
GBZ 130—2020
· · ·
D = (D - D )′k ′ f .................................(D.2)
1 2
式中:
·
D —— 機房外實際劑量率水平;
·
D —— 儀器直接測讀劑量率;
1
·
D —— 儀器自身和天然本底劑量率;
2
k—— 對不同出束時間建立的儀表的劑量率響應時間修正系數;f ——校準因子。
D.4 檢測條件選擇
為減少由于時間響應系數過大帶來的誤差,應根據儀器的響應時間和攝影常用最高條件盡可能設置
較長的出束時間,應不小于0.2 s。
D.5 響應時間修正舉例
本示例中設置的檢測條件為120 kV、100 mA、0.64 s;散射模體為水模和銅板。
計量刻度因子為1.0,本底0.1 μSv/h,所使用儀器在0 μSv/h~50 μSv/h量程內廠家給出的響應
時間τ為8s。
使用儀器在X射線攝影設備機房門外某處測得的周圍劑量當量率為4.1μSv/h。
防護檢測時設置的出束時間t為0.64 s,t/τ為0.08,由表D.1得到響應時間修正系數k為6.204。由式(D.2)算出機房外的周圍劑量當量率為 (4.1mSv / h - 0.1mSv / h)′ 6.204′1.0 = 24.8mSv / h ,
即攝影設備在120 kV、100 mA的出束條件下,機房門外的周圍劑量當量率為24.8 μSv/h。
23
GBZ 130—2020
J D
附 錄 E
(資料性附錄)
診斷參考水平
E.1 診斷參考水平
E.1.1 在醫(yī)學診斷為目的的醫(yī)療照射中應鼓勵建立診斷參考水平,并以此來約束其實踐活動。
E.1.2 對常用的診斷性醫(yī)療照射,應通過廣泛的質量調查數據推導,由相應的專業(yè)機構與審管部門制
定診斷參考水平,提供給有關執(zhí)業(yè)醫(yī)師作為指南使用,并根據技術的進步不斷對其進行修訂:
a) 當某種檢查的劑量超過相應的診斷參考水平時,采取行動改善優(yōu)化程度,使在確保獲得必需的
診斷信息的同時盡量降低受檢者的受照劑量;
b) 當劑量顯著低于相應的診斷參考水平而照射又不能提供有用的診斷信息和給受檢者帶來預期
的醫(yī)療利益時,按需要采取糾正行動。
E.2 典型受檢者診斷參考水平
典型受檢者X射線攝影、CT檢查、乳腺攝影和X射線透視的劑量或劑量率診斷參考水平見表E.1~表
E.4。
表 E.1 典型成年受檢者 X射線攝影的診斷參考水平
檢查部位 投照方位 a | 每次攝影入射體表劑量 b mGy |
AP 10
腰椎 LAT 30
LSJ 40
腹部,膽囊造影,靜脈尿路造影 AP 10
骨盆 AP 10
髖關節(jié) AP 10
胸 | PA LAT | 0.4 1.5 | ||||||||||||
胸椎 | AP LAT | 7 20 | ||||||||||||
牙齒 | 牙根尖周 AP | 7 5 | ||||||||||||
頭顱 | PA LAT | 5 3 |
注:本表數據源于GB 18871—2002。
a AP:前后位投照,LAT:側位投照,LSJ:腰髖關節(jié)投照,PA:后前位投照。
b 入射受檢者體表劑量系空氣中吸收劑量(包括反散射)。這些值是對通常片屏組合情況(相對速度
200),如對高速片屏組合(相對速度 400~600),則表中數值應減少到 1/2~1/3。
24
GBZ 130—2020
表 E.2 典型成年受檢者常見 CT檢查項目的輻射劑量和診斷參考水平
25%位數a 50%位數b 75%位數c
檢查項目 CTDIvol DLP CTDIvol DLP CTDIvol DLP
mGy mGy2cm mGy mGy2cm mGy mGy2cm
頭顱 40 550 50 690 60 860
鼻竇 15 170 25 330 40 520
頸部 10 260 15 370 25 590
胸部 6 200 8 300 15 470
腹部 10 330 15 500 20 790
盆腔 10 320 15 480 20 700
腰椎(逐層) 15 70 25 130 35 200
腰椎(螺旋) 12 290 15 410 25 580
尿路造影 10 870 15 1780 20 2620
冠脈CTA(前瞻) 15 210 25 360 40 600
冠脈CTA(回顧) 30 490 45 750 60 1030
顱腦CTA 15 420 20 710 40 1390
頸部CTA 10 390 15 690 30 1130
胸腹CTA 10 450 15 870 20 1440
注1:本表數據源于WS/T 637—2018。
注2:CTA為CT angiography(CT血管造影)的縮寫。
a調查數據的25%位數,即異常低劑量的提示水平;
b調查數據的50%位數,即可能達到水平;
c調查數據的75%位數,即診斷參考水平。
表 E.3 典型兒童受檢者常見 CT檢查部位的輻射劑量和診斷參考水平
檢查部位及年齡 | CTDIvol mGy | DLP mGy? cm |
歲
英國(2005) 德國(2008) 法國(2009) 英國(2005) 德國(2008) 法國(2009)
頭部:0~1 30 33 30 270 390 420
頭部:5 45 40 40 470 520 600
頭部:10 50 50 50 620 710 900
胸部:0~1 6 1.7 3 10 28 30
胸部:5 6.5 2.7 3.5 55 55 63
胸部:10 28 4.3 5.5 105 105 137
腹部:0~1 - 2.5 5 - 70 80
腹部:5 - 4 8 - 125 121
腹部:10 - 6.5 13 - 240 245
注1:本表數據源于ICRP publication 121。
注2:頭部劑量用直徑為16 cm的劑量模體測量和計算得到,胸部和腹部劑量用直徑為32 cm的劑量模體測量和
計算得到。
25
GBZ 130—2020
表 E.4 典型成年受檢者 X射線透視的診斷參考水平
入射體表劑量率
a
X射線設備類型 | mGy?min -1 |
普通醫(yī)用診斷 X射線設備 50
有影像增強器的 X射線設備 25
有影像增強器并有自動亮度控制系統(tǒng)的 X射線設備(介入放射學中使用) 100
注:本表數據源于GB 18871—2002。
a 表列值為空氣中的吸收劑量率(包括反散射)。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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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L E
附 錄 F
(資料性附錄)
醫(yī)用診斷 X射線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要求
F.1 范圍
本附錄適用于X射線設備管電壓小于或等于150 kV情況下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同時也適用于X
射線受檢者的個人防護。不適用于含鉛玻璃眼鏡和含鉛PMMA防護面罩。
F.2 設計、材料和使用的一般要求
F.2.1 操作者的防護用品應設計成便于可以自行穿上和脫下。
F.2.2 受檢者的防護用品應設計成使用方便,并能夠由受檢者自己就能將其正確地放置在需要防護的
部位上。
F.2.3 有效衰減材料應分布均勻,并應含有高原子序數的元素。
F.2.4 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衰減性能不應有所變化。
F.2.5 防護用品可接觸到的所有外表面和內表面都應便于清洗和消毒。
F.2.6 不應有可能接觸到的有鉛或鉛化合物的無覆蓋層或無涂層表面。
F.2.7 根據工作場所X射線的能量和強度的差異或按有關標準的要求,選用不同類型和鉛當量的防護材
料及用品。
F.2.8 使用中的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每年應至少自行檢查1次,防止因老化、斷裂或損傷而降低防護質
量,若發(fā)現老化、斷裂或損傷應自行及時更換。
F.2.9 防護手套應至少達到所要求的最小有效衰減當量,在其整個表面上,前面和背面,包括手指和
腕部不應存在任何斷裂。
F.3 防護裙要求
F.3.1 防護裙的選用
F.3.1.1 檢查室現場工作人員都應穿戴防護裙,以保護操作者身體輻射敏感部位。根據防護的需要,
工作人員可選用不同型號的防護裙,即輕型防護裙(L)、重型防護裙(H)、包裹式輕型防護裙(LC)和
包裹式重型防護裙(HC)。輕型防護裙供普通房間操作場所內工作人員穿戴。
F.3.1.2 要保護全身,還應使用其他一些防護用品,例如:甲狀腺防護用品、含鉛玻璃防護眼鏡和鉛
橡膠防護帽等。
F.3.2 設計要求
F.3.2.1 在設計上,防護裙應能從頸部至少覆蓋到膝部、整個胸部和肩部身體的前面部位。
F.3.2.2 防護裙雙肩部位防護材料的寬度不應小于11 cm,每片肩部防護材料應至少延伸到肩背后15
cm。各片防護材料固定在一起的無防護縫合孔應放在防護裙的后面。
F.3.2.3 包裹式防護裙應設計成能夠覆蓋從腋下不大于10 cm處至少到大腿的一半處的身體的兩側,背
部向下到膝部。
27
GBZ 130—2020
F.3.2.4 包裹式防護裙應設計成可以通氣,可設計成兩側部位、背面開口搭接扣緊方式,或在背面的
中間提供一個可留有豎直窄縫的栓扣。包裹式防護裙也可以在前面搭接扣緊。
F.3.2.5 防護裙可以由兩件相互重疊的單件組合而成,例如一件防護背心和一條防護裙。
F.3.2.6 在進行特殊檢查時,為增加敏感器官可能受到損傷部位的防護性能,防護裙可以另外附加防
護材料。
F.3.2.7 輕型和輕型包裹式防護裙的鉛當量在120 kV時應不小于0.25 mmPb。
F.3.2.8 重型和重型包裹式防護裙前片的鉛當量在120 kV時應不小于0.35 mmPb,其余部分的鉛當量在
120 kV時應不小于0.25 mmPb。
F.3.3 材料要求
防護裙可以用一片防護材料或多片組合防護材料制作。
F.3.4 尺寸
防護裙應按照表F.1中的尺寸進行分類,并應符合表F.1中給出的尺寸。
表 F.1 防護裙(防護服)的標準尺寸
最小尺寸
標準尺寸 字母符號 cm
A B C
很短 SV 90
短 SS 100
小號 中等 SM 110 60 100
長 SL 120
超長 SE 130
很短 MV 90
短 MS 100
中號 中等 MM 110 60 110
長 ML 120
超長 ME 130
短 LS 100
大號 | 中等 LM 110 長 LL 120 | 75 120 |
超長 LE 130
注1:尺寸 A:從肩的中部到最下邊的長度。
注2:尺寸 B:雙側佩帶有緊扣件的包裹式防護裙前片和后片的寬度。
注3:尺寸 C:在前、后中間位置佩帶有緊扣件的防護裙的圍長。
F.3.5 標志
防護裙標簽上應清晰而永久性地標記下述 a)~f)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標示防護裙型號的字母。如:L,H,LC或 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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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c) 以鉛厚度表示的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對于所有的防護裙,衰減當量值應用于前
片,如果前、后片衰減當量值不同,也可應用于后片。如:0.35 mmPb( 前);0.25 mmPb(后);
d)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3.5 c)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00 kV;
e) 按照表 F.1中的要求,給出相應尺寸的字母符號;
f)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重型防護裙:XYZ H 0.35 mmPb/100 kV LM。
F.4 防護手套
F.4.1 設計要求
F.4.1.1 防護手套應無縫隙,覆蓋整個手部,至少覆蓋到前臂的一半,手套的內襯應可以清洗。
F.4.1.2 防護手套應設計成將大拇指單獨包裹,其他手指也應單獨包裹。大拇指套的軸應能朝向掌心,
以使得大拇指的頂端可觸摸到食指的頂端。
F.4.1.3 防護手套應設計成使戴用者的手指易于合攏緊握,手的腕關節(jié)部位可自由側向活動。
F.4.1.4 為了在常規(guī)檢驗中對防護材料進行檢查,任何外套材料應是可拆卸的。
F.4.2 材料
F.4.2.1 用于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和內、外面覆蓋材料應是柔軟的。
F.4.2.2 制作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其鉛當量應不小于0.25 mmPb。
F.4.2.3 制作防護手套時,應目視檢查所用防護材料是否存在斷裂和裂縫,加以鑒別。
F.4.3 尺寸
防護手套基本上應是圖F.1中所示的形狀,并符合表F.2中給出的標準尺寸。
表 F.2 防護手套的標準尺寸
內部最小尺寸
尺碼 字母符號 | cm 長度 半圍長 |
A B C D E
小號 S 35 11 7 16 11
中號 M 35 11.5 7 17 12
大號 L 35 12 7 18.5 13
注:尺寸 A~E示于圖 F.1中。
29
GBZ 130—2020
圖 F.1 防護手套的內部尺寸
F.4.4 標志
在每只防護手套袖口邊緣附近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下述a)~e)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厚度表示的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0.25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4.4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00 kV;
d) 如果適用,則應按照表 F.2給出相應尺寸的字母符號,如:M;
e)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防護手套:XYZ 0.25 mmPb/120 kV M。
F.5 連指防護手套
F.5.1 設計要求
F.5.1.1 除了手掌和拇指的內側外,連指防護手套應能覆蓋整個手部,直到能至少覆蓋至前臂的一半。
連指防護手套應設計成使戴用者的手易于合攏緊握,手的腕關節(jié)部位可自由側向活動。
F.5.1.2 連指防護手套應至少達到所要求的最小有效鉛當量,除了手掌和拇指內側外,在其整個表面
上,不應存在任何斷裂。
F.5.2 材料
F.5.2.1 用于連指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和內、外面覆蓋材料應該是柔軟的。
F.5.2.2 連指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其鉛當量應不小于0.25 mmPb。
F.5.2.3 制作連指防護手套時,應目視檢查所用防護材料是否存在斷裂和裂縫。
F.5.3 尺寸
連指防護手套基本上應是圖F.2中所示的形狀,并符合表F.2中給出的內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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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圖 F.2 連指防護手套的內部最小尺寸
F.5.4 標志
在每只防護手套袖口邊緣附近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下述a)~e)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的厚度表示的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0.25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5.4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20 kV;
d) 如果適用,應注明“標準尺寸”,如:M;
e)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連指防護手套:XYZ 0.25 mmPb/120 kV M。
F.6 介入防護手套
F.6.1 設計要求
F.6.1.1 介入防護手套應無縫隙、無孔隙,覆蓋整個手部,至少覆蓋到前臂的一半。
F.6.1.2 介入手套符合人體手部生理結構,設計成將大拇指單獨包裹,其他手指也應單獨包裹。大拇
指套的軸應能朝向掌心,以使得大拇指的頂端可觸摸到食指的頂端。
F.6.1.3 介入防護手套應設計成使戴用者的手指易于合攏緊握,手的腕關節(jié)部位可自由側向活動。
F.6.1.4 介入防護手套應不透水,拉伸性能應方便工作人員在介入手術環(huán)境下穿戴,手套應貼合工作
人員手部,方便介入手術中工作人員操作手術器械。
F.6.2 材料
F.6.2.1 介入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應是柔軟的,如乳膠等材料。
F.6.2.2 介入防護手套的防電離輻射材料應分布均勻,并應含有高原子序數的元素。宜選用無鉛無毒
的材料。
F.6.2.3 介入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其鉛當量應不小于0.025 mmPb。
F.6.2.4 介入防護手套的防護材料,其物理、化學、生物學性能應符合介入操作要求。
F.6.2.5 制作介入防護手套后,應檢查防護手套是否存在裂縫和孔隙,加以鑒別。
F.6.3 尺寸
防護手套基本上應是圖F.3中所示的形狀,并符合表F.3中給出的標準尺寸。
31
GBZ 130—2020
圖 F.3 介入防護手套的尺寸
表 F.3 介入防護手套的標準尺寸
寬度 最小長度
尺寸代碼 (圖 F.3中 W) (圖 F.3中 L)
mm mm
6 77±5 260
6.5 83±5 260
7 89±5 270
7.5 95±5 270
8 102±6 270
8.5 108±6 280
F.6.4 標志
F.6.4.1 手套應包裝在雙層包裝中,并進行密封,滅菌消毒。
F.6.4.2 內包裝應清晰標明以下內容:
a) 尺寸;
b) 左或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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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F.6.4.3 外包裝應清晰標明以下內容;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厚度表示的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0.025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6.4.3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
射線管電壓”。如:/100 kV;
d) 如果適用,則應按照表 F.3給出相應尺寸代碼;
e) 產品生產日期。
F.7 性腺防護裙
F.7.1 設計要求
在放射檢查全過程中,能夠把性腺防護裙系在受檢者身上恰當位置來提供性腺防護。
F.7.2 材料要求
F.7.2.1 性腺防護裙的材料應是柔軟的。
F.7.2.2 在整個性腺防護裙區(qū)域上,其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
F.7.3 尺寸
性腺防護裙應根據表F.4中的尺寸分類,并應符合表F.4中所示的尺寸。
表 F.4 性腺防護裙的標準尺寸
最小尺寸
標準尺寸 字母符號 cm
長 寬
兒童 1 C1 20 25
兒童 2 C2 30 30
成人 1 A1 37 40
成人 2 A2 40 45
F.7.4 標志
在性腺防護裙上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下述a)~e)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的厚度表示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0.5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7.4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20 kV;
d) 根據表 F.4標明相應尺寸的字母符號,如:A1;
e)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性腺防護裙:XYZ 0.5 mmPb/120 kV A1。
F.8 陰囊屏蔽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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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F.8.1 設計要求
F.8.1.1 陰囊屏蔽器具應無間隙,正好圍住陰囊或陰囊和陰莖。
F.8.1.2 陰囊屏蔽器具應設計成受檢者自己就能易于將其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F.8.1.3 開向陰囊或陰囊和陰莖根部的開口應盡量小,并合乎實際。
F.8.1.4 在放射檢查全過程中,應采用把陰囊屏蔽器具保持在合適位置的方法來提供陰囊防護。
F.8.1.5 陰囊屏蔽器具所有內外表面所覆蓋的防護材料都應防水、易于清洗和消毒。
F.8.1.6 陰囊屏蔽器具分為兩類,即輕型陰囊屏蔽器具和重型陰囊屏蔽器具。使用中衛(wèi)生起見,應使
用一次性塑料袋包住陰囊或陰囊和陰莖。
F.8.2 材料要求
F.8.2.1 輕型陰囊屏蔽器具在整個區(qū)域上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
F.8.2.2 重型陰囊屏蔽器具在整個區(qū)域上的鉛當量應不小于1.0 mmPb。
F.8.3 尺寸
應按合適的不同尺寸成套提供陰囊屏蔽器具。
F.8.4 標志
在陰囊屏蔽器具上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下述a)~d)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的厚度表示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1.0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8.4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20 kV;
d)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陰囊屏蔽器具:XYZ 1.0 mmPb/120 kV。
F.9 卵巢屏蔽器具
F.9.1 設計要求
F.9.1.1 卵巢屏蔽器具應設計成易于應用,在放射檢查全過程中,能使之保持在合適的位置來提供性
腺防護。
F.9.1.2 卵巢屏蔽器具所有內外表面所覆蓋的防護材料都應該使用防水材料,并易于清洗和消毒。
F.9.2 材料要求
在整個卵巢屏蔽器具區(qū)域上,其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
F.9.3 尺寸
除非卵巢屏蔽器具可方便地調節(jié)成不同尺寸,否則應成套提供適宜尺寸的卵巢屏蔽器具。
F.9.4 標志
卵巢屏蔽器具上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a)~d)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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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b) 以鉛的厚度表示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0.5 mmPb;
c) 用于測定衰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附加在 F.9.4 b)條后,并以 kV為單位標記為“/X射
線管電壓”。如:/120 kV;
d)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卵巢屏蔽器具:XYZ 0.5 mmPb/120 kV。
F.10 陰影屏蔽器具
F.10.1 設計要求
在設計上應保證能將陰影屏蔽器具放置在輻射源和受檢者之間合適的位置上。陰影屏蔽器具應適合
于同光野指示器一起使用。
F.10.2 材料要求
在陰影屏蔽器具的整個區(qū)域上,輕型陰影屏蔽器具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重型陰影屏蔽器具
的鉛當量應不小于1.0 mmPb。
F.10.3 尺寸
除非陰影屏蔽器具可方便地調節(jié)成不同尺寸,否則應成套提供適宜尺寸的陰影屏蔽器具。
F.10.4 標志
陰影屏蔽器具上應清晰、永久性地標注下述a)~d)所規(guī)定的信息:
a) 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如:XYZ;
b) 以鉛的厚度表示衰減當量值,用符號“mmPb”表示。如:1.0 mmPb;
c) 在 b)后加一條斜劃線,其后附加用于測定鉛當量值的 X射線管電壓,單位為 kV,如 :/120 kV;
d) 產品生產日期。
示例:
陰影屏蔽器具:XYZ 1.0 mmPb/120 kV。
F.11 鉛橡膠板和鉛塑料板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F.11.1 性能要求
鉛橡膠板和鉛塑料板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F.5中的要求。
F.11.2 試驗方法
F.11.2.1 鉛橡膠板的扯斷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扯斷永久變形性能試驗參見GB/T 528。采用啞鈴狀
Ⅰ型試樣,試樣拉伸速率為500 mm/min±50 mm/min。鉛塑料板的扯斷拉伸強度、扯斷伸長率、扯斷永
久變形性能試驗參見GB/T 1040。采用啞鈴狀Ⅱ型試樣,試樣拉伸速率為100 mm/min±10 mm/min。
F.11.2.2 鉛橡膠板的硬度性能測定參見GB/T 531。
F.11.2.3 鉛橡膠板的撕裂強度性能測定參見GB/T 529。采用無割口直角形試樣,拉伸速率為500 mm/min
±50 mm/min。
F.11.2.4 鉛橡膠板和鉛塑料板的老化試驗參見GB/T 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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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表 F.5 鉛橡膠板和鉛塑料板的物理性能
性能 | 個人防護材料的種類 鉛橡膠板 鉛塑料板 |
扯斷拉伸強度,MPa(kgf/cm2) >6(60) >5(50)
扯斷伸長率,% ≥100 ≥300
扯斷永久變形,% ≤40 —
硬度(邵爾 A) ≤65 ≤80
撕裂強度,N/m(kgf/cm) >1500(15) >1500(15)
扯斷降低率,% <25 —
老化實驗 伸長率降低率,% <10 —
硬度變化 <3 —
注:鉛橡膠板和鉛塑料板的厚度應為 2.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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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M F
附 錄 G
(資料性附錄)
醫(yī)用診斷 X射線防護玻璃板要求
G.1 范圍
本附錄適用于放射設備或放射器具中使用的屏蔽X射線的防護玻璃板,其中SC型防護玻璃板是用于
光學目視影像的傳輸,Ⅵ型防護玻璃板是用于觀察目的。不適用于其他透明輻射防護材料,例如:透明
塑料防護板(含鉛PMMA)、含鉛眼鏡或眼睛防護屏和含鉛防護面罩。
G.2 尺寸
G.2.1 防護玻璃板的厚度
防護玻璃板的標稱厚度值和允許偏差在表 G.1中給出。
表 G.1 防護玻璃板的厚度
標稱厚度 最大厚度 最小厚度
cm mm mm
0.5 5.0 3.5
0.65 6.5 5.0
0.75 7.5 6.0
0.85 8.5 7.0
1.0 10 8.5
1.2 12 10
1.45 14.5 12.5
1.8 18 16
2.5 25 23
G.2.2 防護玻璃板的平面尺寸
G.2.2.1 防護玻璃板的標稱平面尺寸應采用法定計量單位,取厘米(cm)的整數值,需要時可用英制
單位表示影像接收面積的標稱平面尺寸。
G.2.2.2 對于SC型防護玻璃板,其標稱平面尺寸應符合表G.2中給定的值。
G.2.3 標稱尺寸的表示方法
應用標稱厚度(cm)、寬度(cm)和長度(cm)表示標稱尺寸,例如:0.85 cm×30 cm×4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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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表 G.2 SC型防護玻璃板標稱尺寸和允許偏差
標稱面積 寬度 允許偏差 長度 允許偏差
cm3cm mm mm mm mm
24324 235 235
24330 235 295
30330 295 295 0~2 30340 295 395 | 0~2 |
35335 345 345
40340 395 395
G.3 防護玻璃板的幾何精度
G.3.1 方正度
SC型防護玻璃板的周邊應處于兩個完全的矩形框之間,內矩形框取其可允許偏差的最小尺寸,外矩
形框取其可允許偏差的最大尺寸。
G.3.2 平面度
SC型和Ⅵ型兩種防護玻璃板的兩表面上,沿任意一段100 mm長度上的所有點都應包含在兩個相距
0.2 mm的平行平面內。
G.3.3 平行度
防護玻璃板的表面應相互平行,使垂直于表面的入射光的光偏離不大于:
a) 0.003 rad(SC型防護玻璃板);
b) 0.006 rad(Ⅵ型防護玻璃板)。
G.3.4 窄邊
SC型防護玻璃板四個窄邊上的任一表面,都應在相應平面尺寸(見G.2.2和表G.2)的二分之一允許
偏差范圍內,其平面在5°范圍內垂直于防護玻璃板的平面表面。
G.3.5 棱邊
SC型防護玻璃板的棱邊應有倒角,當棱邊涉及二分之一最大允許平面尺寸時,倒角應不小于1
mm×45°,當棱邊涉及最大允許平面尺寸時,倒角應不大于1 mm×45°。
G.4 防護玻璃板的光學質量
G.4.1 測定均勻性的區(qū)域定義
G.4.1.1 A區(qū)域:具有某一尺寸并位于防護玻璃板中心的矩形區(qū)域,其尺寸為:等于整塊防護玻璃板寬
度和長度的一半,或長和寬各為150 mm。
G.4.1.2 C區(qū)域:周邊向里15 mm內的邊緣區(qū)域。
G.4.1.3 B區(qū)域:A區(qū)域和C區(qū)域之間的剩余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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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G.4.2 氣泡
SC型防護玻璃板的非均勻性應不超過下述限值:
a) A區(qū)域內:
1) 不應有直徑超過 0.5 mm的氣泡;
2) 氣泡數目與最大氣泡直徑的乘積不應超過 1.2 mm。
b) B區(qū)域內:
1) 不應有直徑超過 0.7 mm的氣泡;
2) 氣泡數目與最大氣泡直徑的乘積不應大于 B區(qū)面積同 A區(qū)面積比值的 2.4倍。
c) C區(qū)域內:
1) 不應有直徑超過 1.0 mm的氣泡;
2) 氣泡數目與最大氣泡直徑的乘積不應超過 4 mm。
G.4.3 條紋和其他非均勻性
G.4.3.1 透過放在觀察者面前250 mm處的防護玻璃板,觀察相距約3 m處由黑白相間條紋組成的檢驗屏
時,在SC型防護玻璃板的A區(qū)和B區(qū)不應看到條紋存在。
G.4.3.2 檢驗屏上每條黑白相間條紋的寬度應是10 mm。用熒光燈照射圖案,其光照度約為1000 lx。
G.4.4 透光率
G.4.4.1 對于波長為550 nm的光波,防護玻璃板的透光率應不小于80%。
G.4.4.2 對于從550 nm到600 nm范圍的光波,透光率應基本一致。
G.5 衰減性能及測量方法
G.5.1 最小衰減當量值(mmPb)應不小于表G.3中給出的數值。
表 G.3 最小衰減當量值
標稱厚度 最小衰減當量值 標稱厚度 最小衰減當量值
cm mmPb cm mmPb
0.5 0.77 1.2 2.2
0.65 1.1 1.45 2.75
0.75 1.32 1.8 3.52
0.85 1.54 2.5 5.06
1.0 1.87 — —
注:最小衰減當量值根據表G.1中的最小厚度乘以0.22得到。
G.5.2 衰減當量值的測定參見GBZ/T 147。
G.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G.6.1 防護玻璃板在左下角不少于10 mm距離的表面上,應永久性標明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商
標、產品型號、產品規(guī)格和標稱衰減當量(mm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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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G.6.2 防護玻璃板兩表面應襯有光潔柔軟的包裝紙,外包軟包裝,然后裝入緊密貼合的硬紙盒箱中,
箱內上下應放置軟墊防震,箱內應附有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各一份。如果必須用清洗劑維護防護玻
璃板,說明書中應包括正確使用清洗劑的指導方法。
G.6.3 檢驗合格證上應有下列內容:
a) 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
b) 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規(guī)格;
c) 符合本標準的說明。例如,說明產品型號、標稱尺寸和衰減當量如下:SC 型防護玻璃板,
85×30×40 2.5 mmPb/120 kV。
G.6.4 硬紙箱上應有下列內容:
a) 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
b) 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規(guī)格;
c) 符合本標準的說明。
G.6.5 裝盒的防護玻璃板應豎直放入木箱內,箱內應有防潮、防震措施。
G.6.6 木箱上應有下列標志:
a) 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
b) 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規(guī)格;
c) 數量、凈重、毛重;
d) 體積(長×寬×高);
e) 出廠日期。
G.6.7 木箱外表面應有“小心輕放”、“防潮”、“易碎”等字樣或標志。
G.6.8 運輸中應防止劇烈震動,裝卸時輕拿輕放。
G.6.9 防護玻璃板經包裝后,應貯存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0%、無腐蝕性氣體和通風良好的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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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參 考 文 獻
[1] GB/T 528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拉伸應力應變性能的測定
[2] GB/T 529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撕裂強度的測定(褲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試樣)
[3] GB/T 531.1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壓入硬度試驗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計法(邵爾硬度)
[4] GB/T 531.2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壓入硬度試驗方法 第2部分:便攜式橡膠國際硬度計法
[5] GB/T 1040.1—2006塑料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1部分:總則
[6] GB/T 1040.2—2006塑料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2部分:模塑和擠塑塑料的試驗條件
[7] GB/T 1040.3—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
[8] GB/T 1040.4—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4部分:各向同性和正交各向異性纖維增強復合
材料的試驗條件
[9] GB/T 1040.5—2008 塑料 拉伸性能的測定 第5部分: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的試驗條件
[10] GB/T 3512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
[11] GBZ/T 147 X射線防護材料衰減性能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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